近日,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召开了“烟台大樱桃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家审查会,“烟台大樱桃”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顺利通过专家审查。
据介绍,审查组由中国农业大学、中国政法大学等研究机构的8位专家组成。审查组专家们听取了烟台市质监局的陈述报告后,就“烟台大樱桃”种植方面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进行了现场提问。经过讨论、表决,专家组认为“烟台大樱桃”具有悠久的栽培历史、较高的知名度和突出的产品质量特色,符合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》要求,在公示期内未有异议,一致通过对“烟台大樱桃”申报地理标志产品的专家审查,建议国家质检总局予以批准。
地理标志产品,是指产自特定地域,所具有的质量、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,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。 “烟台大樱桃”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通过专家审查,对于更好地保护我国的产品资源和声誉,推动烟台大樱桃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(记者 海东 通讯员 莫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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